事项名称 | 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2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4工作日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依据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45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九条: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提交投资人员、拟任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负责人没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申请人应当对书面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受理申请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就书面声明向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核查,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经核查属实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进行实地检查,做出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根据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核定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数量: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审批手续的,从其规定。 | ||
办理地址 | 地址:石河子市东三路与南二路交叉路口往东约200米石河子市民中心三楼行政审批服务区文体广旅局窗口 | ||
办理时间 | 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 ||
监督投诉 | 石河子市民中心监督投诉电话:0993-2068322 0993-12345 | ||
咨 询 | 0993--2068342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依据 |
1 | 娱乐场所设立申请登记表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20修订) |
2 | 歌舞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20修订) |
3 | 游艺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20修订) |
4 | 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20修订) |
5 | 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20修订) |
6 | 营业执照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20修订) |
7 | 场所内部详细的结构平面图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20修订) |
8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20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