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
实施机构 第二师铁门关市应急管理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5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办理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门关市孔雀街与利民街交汇处市民中心二楼综合业务区68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 15:30-19:30(冬季)节假日除外,冬季(10月1日-4月30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 16:00-20:00(夏季)节假日除外,夏季(5月1日-9月30日)
监督投诉 0996-2278012
咨 询 0996-2032104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第十九条。
2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第十九条。
3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第十九条。
4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第十九条。
5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申请书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