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农业农村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4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8工作日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76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实施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气象主管机构。
办理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家渠市长征东街1303号政务服务大厅6、7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夏季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夏季时间)。
监督投诉 0994-5677707
咨 询 0994-5677631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人员登记表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
2 施放气球的器材和设备清单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
3 安全保障责任制度和措施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
4 法人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
5 《施放气球资质证申请表》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