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对法律服务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奖励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9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规章】《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三十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工作成绩显著、队伍建设良好、管理制度完善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规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第四十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有突出事迹或者显著贡献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办理地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775号兵团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32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00-13:30 下午15:00-18:30 (冬季、夏季一致)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电话:0991-2896634
咨 询 联系电话:0991-2358397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推荐材料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及具体表彰方案等有关要求
2 优秀事迹材料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及具体表彰方案等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