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机动车禁区通行证核发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1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2工作日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 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第四十条: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 ||
办理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775号兵团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26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10:00—13:30 15:00—18:30 (冬夏时间一致) | ||
监督投诉 | 0991-96359 | ||
咨 询 | 0991-5988258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依据 |
1 | 身份证 | 无 |
2 | 行驶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3 | 驾驶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4 | 办理机动车禁区通行证登记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