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
实施机构 | 新疆兵团第一师城市管理局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2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3工作日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依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1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实施机关: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
办理地址 | 第一师阿拉尔市幸福路南737号行政服务大厅85号城管局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 10:00 - 14:00, 周一至周五 下午 15:30 - 19:30(冬季),除节假日外;周一至周五 上午 10:00 - 14:00, 周一至周五 下午 16:00 - 20:00(夏季),除节假日外;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 ||
监督投诉 | 联系电话:0997-4615019 | ||
咨 询 | 联系电话:0997-6377021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依据 |
1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申请核准表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 |
2 | 法人身份证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 |
3 | 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合同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 |
4 | 车辆信息汇总表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
5 | 营业执照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