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 |
实施机构 |
新疆兵团第八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时限 |
2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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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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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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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7月20日国务院令第248号,2010年12月29日予以修改)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发经营业绩等,对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0年3月29日建设部令第77号,2015年5月4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的审批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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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石河子市民中心三楼M区住建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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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双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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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石河子市民中心监督投诉电话0993-2068322,政务服务便民热线96359(12345),第八师石河子市政府网“互动交流—市长信箱”网址:http://www.shz.gov.cn/hdjl/letter.html |
咨 询 |
0993-2068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