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城市管理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条:……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办理地址 第十四师昆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务服务大厅B18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投诉 2306581329@qq.com
咨 询 0903-6453010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营业执照 《城市绿化条例》(2017年修订)第二十条第三款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2 身份证明 《城市绿化条例》(2017年修订)第二十条第三款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3 原景图 《城市绿化条例》(2017年修订)第二十条第三款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4 申请书 《城市绿化条例》(2017年修订)第二十条第三款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5 文明施工承诺书 《城市绿化条例》(2017年修订)第二十条第三款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6 平面设计图 《城市绿化条例》(2017年修订)第二十条第三款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7 资质证明 《城市绿化条例》(2017年修订)第二十条第三款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8 申请表 《城市绿化条例》(2017年修订)第二十条第三款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