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5年8月29日主席令第55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四十六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必须经体育行政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办理地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军垦路216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85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 下午16:00-20:00(夏季)除节假日外;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3:30,周一至周五 下午15:30-19:30(冬季)除节假日外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监督投诉 0909-2296561
咨 询 0909-2296875,0909-2296051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2 申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3 个人身份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4 使用计划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