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批准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九团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未经乡级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办理地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八十九团前进南路9号机关一楼城镇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19:30(夏季)。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19:30(冬季)。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投诉 0909-6663191
咨 询 0909-6663198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