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5工作日 承诺时限 2工作日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04年4月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 2016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公布 自2016年11月7日起施行)第九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办理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775号兵团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局23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3:30,下午15:00-18:30 (冬夏季时间一致)
监督投诉 0991-96359
咨 询 0991-2896501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对外贸易登记备案表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 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