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医保电子凭证申领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1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工作的通知(医保网信办〔2019〕39号)
办理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滩北路1067号十一师一站式服务中心窗口1
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991-4651035
咨 询 咨询电话:0991-4617127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