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审批
事项编码 1199050076680802XJ3000111008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民政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令225号,2012年11月9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民政局
受理条件 ①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师团规划、公墓发展规划;②有筹建公墓的建设用地,公墓选址不在禁止建造公墓区域内;③公墓建设单位为殡葬事业单位,有筹建公墓的必要经费。
数量限制 1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主题
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为1个工作日,现场勘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审批表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军垦路216号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北厅 108室 双河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冬夏时间一致,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09-2296011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暂无常见问题

答:暂无

监督投诉 0909-7696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