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审批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民政局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时限 | 3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工作日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依据 | 《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令225号,2012年11月9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 ||
办理地址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军垦路216号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北厅 108室 双河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冬夏时间一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监督投诉 | 0909-7696650 | ||
咨 询 | 0909-2296011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依据 |
1 | 项目选址结果文件 | 《殡葬管理条例》 |
2 | 关于同意建设公益性墓地的批复 | 《殡葬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殡葬管理条例>若干规定》 |
3 | 经营性公墓建设申请表 | 《殡葬管理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