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跨省转入)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15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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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5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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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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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 算……。2.《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一、关于机关事 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3.《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7 号)第四条:参保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的转移接续:(一)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 流动的;(二)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之间流动的;(三)因辞职辞退等原因离开机 关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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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五家渠市长征东街1303号行政综合楼政务服务大厅一楼10号至14号窗口,以及团场、街道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综合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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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冬季)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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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0994-5828128 |
咨 询 |
0994-5828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