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对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获证产品及其销售包装上标注的认证证书所含内容与认证证书内容不一致的;违反第三十二条规定,未按照规定使用认证标志的处罚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件类型
法定时限 66工作日 承诺时限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
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998-6186789 现场投诉:图木舒克市昆仑东街7号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咨 询 咨询电话:0998-6306375 咨询方式:图木舒克市昆仑东街7号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设科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