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对 一、二、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的认定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文物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十条:“ 国家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制度。”《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标准:年满18周岁中国公民,具备高中以上学历,能够掌握和运用本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者。第十八条:二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标准:具有一定的裁判工作经验;任本项目三级裁判员满一定年限,能够掌握和正确运用本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者。第二十三条:“ 各全国单项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或同级地方单项协会可根据本项目、本地区开展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的条件,组织一级(含)以下的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等工作。”
办理地址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百园路189号兵团第十二师档案馆2楼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综合科
办理时间 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双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投诉 0991-3781306
咨 询 0991-3712206 现场咨询: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百园路189号兵团第十二师档案馆2楼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综合科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申请表 国家规定
2 裁判员证书
3 一寸彩色免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