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货物自动进口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商务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10工作日 承诺时限 2工作日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4年5月12日主席令第二十二号,2004年4月6日予以修改)第十五条第一款: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基于监测进出口情况的需要,可以对部分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并公布其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2001年12月10日国务院令第332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基于监测货物进口情况的需要,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经济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划分,对部分属于自由进口的货物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办理地址 第十四师昆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务服务大厅B14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投诉 btdsssswj@163.com
咨 询 0903-2566387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货物自动进口许可说明
2 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