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博士后设站申报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6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8工作日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七)全面推开分级管理:逐步健全国家、 省(区、市)、设站单位三级管理体制。国家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全国博士后发展规划、政策法规、管理制 度,组织实施国家重点项目、资助计划,开展设站审批、交流服务等工作……。2.《关于印发〈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49号)第八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博士后 工作发展规划,开展增设流动站、工作站工作,一般每两年开展一次。
办理地址 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1067号十一师一站式服务大厅1号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周一到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周一到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投诉 0991-6686422
咨 询 0991-6686497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表 《关于印发〈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49号)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