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生育登记(一孩/二孩)
事项编码 1199030001064524014660723025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托云牧场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7年修正) 第十六条 公民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后,符合规定要求生育的,向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领取生育服务证。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托云牧场
受理条件 夫妻双方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后,符合规定要求生育的,向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证。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时限 6工作日
事项主题 生育收养,证件办理
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6个工作日
联办机构 连队(社区)、社会事务办
结果名称和样本 生育服务证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建设兵团第三师托云牧场祥云社区机关楼三楼301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19:30(冬季与夏季时间一致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08-5692072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预约办理 不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不支持
常见问题

问:是否收费。

答:不收取费用。

监督投诉 0908-5692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