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设立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审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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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990300010645312R466102001300001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二团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设立依据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2011) 第十四条:设立企业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请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企业主管部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批准,持有关批准文件向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经核准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后始得营业,并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企业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个人,法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二团 | ||
受理条件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2011) 第十四条:设立企业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请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企业主管部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批准,持有关批准文件向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经核准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后始得营业,并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企业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 ||
数量限制 | 无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时限 | 3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6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设立变更 | ||
办理时限说明 | 承诺办结时限6个工作日 | ||
联办机构 | 经济发展办公室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无 | ||
办理地点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四十二团龙口镇木华黎社区288号109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20:00(冬季与夏季时间一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方式 | 0998-6983036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预约办理 | 不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暂无常见问题 答:暂无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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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0998-6983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