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86号,2017年11月4日第五次修正)第二十五条: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国家重点公路工程施工许可下放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办理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775号兵团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大厅二楼21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3:30,下午15:00—18:30(冬夏时间一致)
监督投诉 0991-96359
咨 询 0991-2358616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施工许可申请书
2 公路建设年度计划
3 交通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
4 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征地的批复或者控制性用地的批复或者控制性用地的批复
5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文件
6 建设项目各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名单、合同价情况
7 应当报备的资格预审报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
8 已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材料
9 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