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参保单位注销
事项编码 11990300010645339H400201400100401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五团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 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九条: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 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3.《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条:参保单位因 发生撤销、解散、合并、改制、成建制转出等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 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服务对象 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五团
联办机构
受理条件 业务材料齐全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时限 6工作日
事项主题
办理时限说明
结果名称和样本
办理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四十五团前海镇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夏季与冬季时间一致,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98-7972031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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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不支持
常见问题

问:单位有欠费能否注销?

答:不能办理注销,需缴清欠费。

监督投诉 0998-797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