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延期、换证)
实施机构 第二师铁门关市应急管理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时限 6工作日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1号修订)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
办理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门关市孔雀街与利民街交汇处市民中心二楼综合业务区68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20:0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9:30(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监督投诉 0996-2278012
咨 询 0996-2032104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
3 安全生产岗位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
4 资格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
5 经营场所产权证或者租赁证明文件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
6 营业执照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
7 安全评价报告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
8 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
9 安全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证明材料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