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3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24工作日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依据 |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 | ||
办理地址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政务服务大厅31号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监督投诉 | 0906-3370033 | ||
咨 询 | 0906-3905735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依据 |
1 | 招聘信息 |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 |
2 | 求职信息 |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