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医保电子凭证申领
事项编码 11990500MB1847924A400203621000001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九团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工作的通知(医保网信办〔2019〕39号)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服务对象 个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九团
联办机构
受理条件 任何已经参保的自然人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1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主题 社会保障
办理时限说明 按国家规定1个工作日内办结
结果名称和样本
办理地点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八十九团幸福路荆楚北苑南门社保所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市军垦路156号政务中心一楼8号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50,下午:16: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10月1日~4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50,下午: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09-6663621;0991-96359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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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该事项无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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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0909-6663112;0991-96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