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对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的认定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18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30工作日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依据 | 【规章】《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第十条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可以将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体育行政部门。 | ||
办理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775号兵团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31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到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10:00-13:30,15:00-18:30。(冬夏时间一致) | ||
监督投诉 | 投诉电话:0991-2890004,0991-96359,其他:新疆兵团政务服务网 | ||
咨 询 | 联系电话:0991-2890043,0991-2896496咨询方式:新疆兵团政务服务网、大厅窗口咨询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依据 |
1 | 参加国家规定的兵团级以上比赛证明 |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 |
2 | 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 |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 |
3 | 两寸免冠照片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