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车辆审验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交通运输局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1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671号,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12项: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办理地址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166号行政服务大厅二楼C218号交通运输局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00~19:00。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投诉 0999-8182301,96359
咨 询 0999-8182044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身份证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工作规范》(交办运〔2022〕18号)
2 驾驶证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工作规范》(交办运〔2022〕18号)
3 行车证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工作规范》(交办运〔2022〕18号)
4 从业资格证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工作规范》(交办运〔2022〕18号)
5 道路运输车辆联网联控登记表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工作规范》(交办运〔2022〕18号)
6 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报告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工作规范》(交办运〔2022〕18号)
7 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证明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工作规范》(交办运〔2022〕18号)
8 保险单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工作规范》(交办运〔2022〕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