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设置专门档案馆和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馆的备案以及设置部门档案馆的审核 | ||
实施机构 | 新疆兵团第十一师档案局(档案馆)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3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6工作日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依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档案法>办法》(2005) 第九条:综合档案馆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设置,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专门档案馆的设置由本级人民政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并报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部门档案馆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由本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企业事业单位设置档案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报本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
办理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滩北路1067号十一师一站式服务中心窗口1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10:00-14:00 ,16:00-20:00(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周一至周五:10:00-14:00 ,15:30-19:30(冬季10月1日至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
监督投诉 | 0991-6686462 | ||
咨 询 | 0991-6686461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依据 |
1 | 设置专门档案馆的审批表 | 材料准确,内容真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