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等的处罚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应急管理局
办件类型
无
法定时限
22工作日
承诺时限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
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902-2565611
咨 询
联系电话:0902-2560104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