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商务局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时限 |
1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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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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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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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04年4月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 2016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公布 自2016年11月7日起施行)第九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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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滩北路1067号十一师一站式服务中心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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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窗口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9:30(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20:0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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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投诉邮箱:3543402476@qq.com |
咨 询 |
咨询电话:0991-66864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