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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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990800010632271K366102101300001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商务局(投资促进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设立依据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第七条: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备案:(一)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二)规模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三)其他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法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商务局(投资促进局) | ||
受理条件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第二条 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具体行业分类表见附件1)的企业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是指前款规定的企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包括以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为载体的实体卡和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虚拟卡。 | ||
数量限制 | 无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时限 | 3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6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其他 | ||
办理时限说明 | 6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兵团商务局上会研究至下发批复时间)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登记证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石河子市东三路与南二路交叉口往东约200米石河子市民中心3楼M区行政审批服务区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 ||
咨询方式 | 0993-26120890993-2065810;0993-2068333(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可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96359(12345)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咨询电话是多少? 答:0993-26120890993-20658100993-2068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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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石河子市民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监督投诉电话:0993-2068322(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可拨打)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96359(12345);网上投诉:第八师石河子市政府网“互动交流—市长信箱”网址http://www.shz.gov.cn/hdjl/letter.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