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出具死亡证明(正常死亡)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1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办理地址 各医疗卫生机构。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冬季)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监督投诉 0909-7696707 / 96359
咨 询 0909-2278102 / 96359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死者家属身份证或户口本
2 死者身份证或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