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事项编码 11990500MB11577208300011900200002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水利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172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实施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水利局
受理条件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时间未超过三年;初步设计报告内的任务、规模、投资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相一致。
数量限制 无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主题 规划建设,其他
办理时限说明 不包括现场踏勘、专家评审时间。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关于XXXX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军垦路216号政务服务大厅2二楼南厅90号水利局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16:0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909-2296063,咨询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军垦路216号政务服务大厅2二楼南厅90号水利局窗口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暂无常见问题

答:暂无

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909-7696750,投诉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光明路500号调水指挥中心3楼3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