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实施机构 第二师铁门关市城市管理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条:……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办理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师铁门关市(孔雀西路与利民街交汇处)市民中心二层综合业务区72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 下午15:30-19:30(冬季),除节假日外;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 下午16:00-20:00(夏季),除节假日外;夏季(5月1月-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监督投诉 0996-2937138
咨 询 0996-2921209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树木位置图 《城市绿化条例》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条
3 法人身份证 《城市绿化条例》
4 营业执照 《城市绿化条例》
5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申请书 《城市绿化条例》
6 恢复方案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条
7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表 《城市绿化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