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实施机构 第二师铁门关市司法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9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规章】《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三十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工作成绩显著、队伍建设良好、管理制度完善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规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第四十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有突出事迹或者显著贡献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办理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门关市(孔雀西路与利民街交汇处)市民中心2层综合大厅司法局61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20:00(夏季5月1日~9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9:3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投诉 0996-2022660
咨 询 0996-8696208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表彰申请表 司法局印发评先评优文件
2 表彰受理表 司法局印发评优评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