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变更)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9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8工作日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 ||
办理地址 |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前海西街27号行政服务大厅1-11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周一至周五下午15:00~19:3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周一至周五下午15:00~19:30(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 ||
监督投诉 | 0998-6186789,图市昆仑东街7号第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 办公室 | ||
咨 询 | 0998-6306375,图市昆仑东街7号第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 特设科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依据 |
1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变更)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申请书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