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变更)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9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8工作日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办理地址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前海西街27号行政服务大厅1-11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周一至周五下午15:00~19:3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周一至周五下午15:00~19:30(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监督投诉 0998-6186789,图市昆仑东街7号第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 办公室
咨 询 0998-6306375,图市昆仑东街7号第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 特设科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变更)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