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新办)
实施机构 新疆兵团第一师交通运输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6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五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三)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及车辆运营证。
办理地址 阿拉尔市幸福路737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52号交通局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20:0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9:30(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997-6373304
咨 询 咨询电话:0997-6377115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19年修改)第八条
2 委托书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八条
3 车辆信息 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八条;2.《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4 驾驶员信息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八条
5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八条
6 工商营业执照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19年修改)第八条
7 经办人身份证明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八条
8 法定体表人或个体经营者身份证明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