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一团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2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4工作日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依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1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实施机关: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
办理地址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八十一团迎宾路55号便民服务中心6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 10:00 - 13.30, 周一至周五 下午 16:00 - 19:30(冬季),除节假日外; 周一至周五 上午 10:00 - 13.30, 周一至周五 下午 16:00 - 19:30(冬季),除节假日外; | ||
监督投诉 | 0909-6880169 | ||
咨 询 | 0909-6889910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依据 |
1 | 法人身份证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