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25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工作日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依据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13号)第十三条:审查机构应当在出具审查合格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 ||
办理地址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军垦路216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76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 10:00 - 14:00, 周一至周五 下午 15:30 - 19: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除节假日外;周一至周五 上午 10:00 - 14:00, 周一至周五 下午 16:00 - 19:30(夏季5月1日~9月30日),除节假日外 | ||
监督投诉 | 0909-7696833 | ||
咨 询 | 0909-2296061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依据 |
1 | 开户申请报告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13号)第十三条 |
2 | 施工图审查报审表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13号)第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