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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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991400776061169Y300011800700001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交通运输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设立依据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交通运输局 | ||
受理条件 | (一)符合公路工程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不影响公路养护、畅通及交通安全;(二) 申请事项属于本实施机关职权范围;(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四)申请人已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许可事项。 | ||
数量限制 | 无 | 是否收费 | 收费 |
收费标准 | 挖掘公路、公路用地:600元/立方米、60元/平方米;挖掘公路、公路用地:600元/立方米、60元/平方米;挖掘公路、公路用地:600元/立方米、60元/平方米; | ||
收费依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偿收费标准》(新价非字(1998)6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偿收费标准》(新价非字(1998)6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偿收费标准》(新价非字(1998)68号); | ||
法定时限 | 2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4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交通出行 | ||
办理时限说明 | 不包括现场勘查时间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路政管理许可证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第十四师昆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务服务大厅C21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方式 | 0903-2566820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有什么注意事项需要特别关注? 答:影响交通安全的,需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 问:有什么注意事项需要特别关注? 答:影响交通安全的,需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 问:有什么注意事项需要特别关注? 答:影响交通安全的,需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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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0903-2566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