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职业培训补贴申领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18工作日 承诺时限 3工作日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1.《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十条: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四)领取失业保险 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2.《关于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5号)全文。3.《关于东部7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5号)全文。4.《关于东部7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32号)全文。
办理地址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56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大厅1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双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投诉 0999-8182926 、96359
咨 询 0999-8182925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职业培训补贴资金审批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办法(试行)(兵人社发〔2017〕156号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2020〕11号
2 职业培训班报备审批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办法(试行)(兵人社发〔2017〕156号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2020〕11号
3 职业培训班花名册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办法(试行)(兵人社发〔2017〕156号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2020〕11号
4 职业培训班巡视表
5 职业技能鉴定现场质量督导报告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办法(试行)(兵人社发〔2017〕156号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2020〕11号
6 培训班考勤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办法(试行)(兵人社发〔2017〕156号
7 职业培训班合格人员名册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办法(试行)(兵人社发〔2017〕1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