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司法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9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8工作日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规章】《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三十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工作成绩显著、队伍建设良好、管理制度完善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规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第四十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有突出事迹或者显著贡献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办理地址 五家渠市长征东街1303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12号综合待办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冬季)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监督投诉 0994-5718371
咨 询 0994-5718321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推荐材料
2 优秀事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