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门头广告、宣传品审批
事项编码 11990200MB1B69130P300011701700003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第二师铁门关市城市管理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28日国务院令第101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十七条:……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第二师铁门关市城市管理局
受理条件 1.不属于禁止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情形;2.符合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3.符合城镇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程;4.合理布局,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条件。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主题 公用事业
办理时限说明 4个工作日,不含现场踏勘、专家论证所需日期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许可证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师铁门关市(孔雀西路与利民街交汇处)市民中心二层综合业务区63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 下午15:30-19:30(冬季),除节假日外;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 下午16:00-20:00(夏季),除节假日外;夏季(5月1月-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咨询方式 0996-2921209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无

答:无

监督投诉 0996-2937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