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1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三十条:公 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针对特定就业群体的不同需求,制定并组织实施专项计划。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服务对象的 特点,在一定时期内为不同类型的劳动者、就业困难对象或用人单位集中组织活动,开展专项服务……。2.《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16号)六、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全面执 行公共就业服务各项制度,包括……专项服务制度等……。3.《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03号)(七)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全面 实施统一的……大型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制度……等各项就业公共服务制度……。
办理地址 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1067号十一师一站式服务大厅1号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投诉 监督电话0991-3137136
咨 询 电话咨询0991-4605877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身份证 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