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事项编码 11990500MB184793254000117017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八团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28日国务院令第101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十七条:……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八团
受理条件 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主题 其他
办理时限说明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许可证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88团奋进路6号综合楼(88团便民服务中心一楼1号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3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09-8223887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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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0909-8226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