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残疾人证注销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残疾人联合会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3工作日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3年9月18日通过) 第十条 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办理地址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学府西路1号可克达拉市人民政府1号楼1层122残联办公室
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监督投诉 0999-8182813;96359
咨 询 0999-8182812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死亡或注销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联发【2017】34号,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印发) 第七条 县级残联负责残疾人证的申办受理、核发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