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对测绘科学技术进步的奖励
实施机构 新疆兵团第十一师国土资源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8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1工作日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六条国家鼓励测绘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测绘水平。对在测绘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办理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1067号十一师一站式服务中心窗口1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冬季)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991-6686296
咨 询 联系电话:0991-6686492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个人或单位优秀事迹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