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健康合格证办理
事项编码 11991200MB1A695005366202301900001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机构性质 受委托组织
设立依据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服务对象 个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办机构
受理条件 在十二师辖区内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在校学生等按照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定所进行从业前、从业和就学期间的健康检查。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7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主题 证件办理
办理时限说明 办结时限为4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和样本 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兵团医院城北分院、兵团医院西山分院、五一农场医院、三坪农场医院、头屯河农场医院、西山农牧场医院、二二一团农场医院、二二二团农场医院、紫金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10:00-13:30;14:30-18:30(冬夏时间一致)
咨询方式 兵团医院城北分院:0991-7986604兵团医院西山分院:0991-7580919五一农场医院:0991-3960227三坪农场医院:0991-3930390头屯河农场医院:0991-3112211西山农牧场医院:0991-5931241二二一团农场医院:0995—8662571二二二团农场医院:0994-3241627紫金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991-5199120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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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办理 不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不支持
常见问题

监督投诉 0991-370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