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执业范围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13号,2017年2月28日)第三条,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主席令第五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办理地址 第五师双河市军垦路216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5号窗口
办理时间 窗口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10月1日—4月30):周一至周五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投诉 电话:0909-7696707 地址:第五师双河市机关2号楼西附楼7楼卫健委办公室
咨 询 电话:0909-7696706 地址:第五师双河市机关2号楼西附楼一楼1116卫健委业务办公室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2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3 聘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 医师执业证书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5 医师资格证书
6 毕业证
7 近6个月三级医院体检报告
8 相应专业的培训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