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机动车禁区通行证核发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公安局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1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 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第四十条: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办理地址 图木舒克市前海东街16号玫瑰园小区斜对面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1楼大厅
办理时间 办结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19:3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9:30(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监督投诉 邮箱投诉:dssjw12388@126.com;电话投诉:0998-110。
咨 询 电话咨询:0998-6186616(图垦);0998-6143122(喀垦)。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身份证
2 驾驶证
3 行驶证